相关问答
被告无权申请执行,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确保权...
按法律规定,执行中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被撤销,分立,合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第四条申请执行人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可以变更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分立的,可以变更、追加分立协议中约定承受债权的新设法人、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第六条申请执行人注销的,可以变更其注销时的出资人或作出注销决定的单位为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被撤销的,可以变更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法人为申请执行人;其职权无人行使的,可以变更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为申请执行人。
看情况,法院强制执行与是否可以申请破产无关。申请破产的主体是法人企业。法人企业破产时,可以申请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9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879人已浏览
1,7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