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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开发商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
一房二卖开发商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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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责任角度分析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合同实际上是一种预约合同,它本质上是一种预约,而非本约,即你和开放商之间有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意向,是一种订约行为,不是买卖行为,即两方承诺到时候履行买卖商品房的协议,它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一样,预售合同对买卖合同内同作了详细的规定,且交过部分购房款,视为实体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后,产生了法律效力,开放商不能再将其卖给他人,如果开放商一房二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赔偿。在商品房交易中,本约即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房屋预订协议书则是约定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两者在法律上也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效力,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预订协议书成立时尚未成立,而房屋预订协议书的订立后,当事人也仅仅负有将来要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对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则要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来加以约定。因此,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并非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而言不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束力,其性质属于预约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说中也明确了这一点。泰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只能要求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开放商说你当时知道这种情况,他要对他的主张负举证责任,证明已经明确告知你房屋还有他人预定的情况,如果不能,就只能承担返还定金的责任了。
你说的备案应该是房屋预售登记吧期房你前面的那个备案人,肯定和开发商有一份合格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预售登记的前提.合同虽然有效,如果对方恶意未必能继续履行,虽然你和备案的那位都是债权,但前面的那位因为备案的原因,他的债权优先于你的债权.除非能证明他的债权行为无效.你在签订的这个合同属于一房二卖.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这个事实,合同当然有效.如果你最后在合同条件内,非因自己的原因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解除合同,返还本金和利息,有损失的赔偿损失,并可主张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9条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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