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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
对于孕妇被辞退怎么赔偿,有以下方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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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1、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经常迟到、早退或其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也不受保护。2、试用期职工在试用期怀孕,可能会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被辞退。3、有严重失职行为。如果孕妇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舞弊,且上述两种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4、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违反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5、兼职影响本职工作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况都是劳动者本身的重大过错。因此,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规定了特殊保护,但保护范围不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就是说,一旦孕期、产期、哺乳期妇女出现法律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
怀孕女员工被辞退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二、应得赔偿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与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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