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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你必须代表或者联合其他股东能代表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一般即出资比例10%以上),向公司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一般可以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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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临时股东大会一般情况下由董事长主持。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临时股东大会一般情况下由董事长主持。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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