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该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3)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5)有限责公司成立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经济纠纷阻止工地施工,情节严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规定,由于愤怒的报复和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械设备,损害耕畜,用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情况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1)》第34条规定,由于愤怒的报复和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机械设备,损害耕畜,或者用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诉:(1)公私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2)破坏生产经营3次以上的;(3)收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4)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