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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 2、无约定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起诉。所以对方所在地法院一定有管辖权 3关于供销合同履行地问题比较复杂,根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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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本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协议选择被告地址、履约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址、目标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商可以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址、目标地址等与争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与合同无实际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此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工厂与黑龙江某工厂在北京签订销售合同,北京是合同签订地。目标物的所在地是指标物的保管场所。例如,上海某工厂与大同某工厂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为大同站,货物从上海运输到秦皇岛港时发生纠纷,货物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目标。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其管辖如果属于专属管辖的,由其专属管辖权法院进行管辖;如果没有专属管辖的,一般由其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也可以协议约定其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权,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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