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刑事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立案了,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的,而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可能由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侦查。具体法律规定是,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有损失的可以赔偿。赔偿实际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第七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是否完全赔偿与是否能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可以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