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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补足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严重侵犯公司利益,已经足额缴纳的股东可以随时要求补足抽逃的出资,不受时间限制。逾期不补足,需要...
抽逃出资补足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严重侵犯公司利益,已经足额缴纳的股东可以随时要求补足抽逃的出资,不受时间限制。逾期不补足,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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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补足期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严重侵犯公司利益,已经足额缴纳的股东可以随时要求补足抽逃的出资,不受时间限制。逾期不补足,需要缴纳一定的罚款。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构成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补足后是否有责任要看情节严重程度。 如果抽逃资金过多,构成抽逃资金罪,即便是补齐了,也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不多,不构成犯罪的,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补齐资金后还要对其他足额缴纳资本金的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究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经不是当事人简单补足出资,是不是犯罪问题了,最终是否犯罪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依程序进行判断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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