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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劳动者同...
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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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不签或者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结算清楚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存在用工风险,可能面临赔偿的处罚。《》第二十七条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首先要明确的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这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法定义务。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及不签订的后果。(另外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上“”,上保险就意为着有劳动关系。)2、签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说明他与外单位有劳动合同,你们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受《》约束,但出现纠纷可参照《》协商解决。3、建议和他讲明“社保”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要不出了都没人负责,最好是签,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比较好,要不也不好管理。4、员工拒绝签合同,最好就是让他走人了,不然他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发生事故责任照样是的,因为只要在公司工作即使没签订合同也是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跟他签合同,有些人过后还会告你,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者,每月按工资的2倍给劳动者发工资。5、员工自己拟一份声明,自己不与公司签声明有效,如果他本人确实不愿签,且必须有书面的东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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