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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夫妻性格不合是能依法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能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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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夫妻性格不合是能依法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原告能够证明夫妻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会判决离婚,但是涉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情况,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离婚调解无效的,可能会直接判决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你的陈述,如果性格不合双方均同意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如果双方无法就上述问题协商一致,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只因为性格不合没有其他原因和证据的,人民法院经调解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只就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主张依法作出判决,即使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经过六个月后原告第二次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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