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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但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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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九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2007年12月31日之前的,没有经济补偿。自2008年元月1日起,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没有补偿;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最支付年限12年。
在前一合同没到期又要求签订新的合同是可以的,但起始日渐已经是与前一合同相连接的,劳动者是否愿意续签则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后一劳动合同不能降低前一劳动合同
如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的,应根据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希望您对这个问题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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