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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就可以申请,满足条件即可。 申请主体: 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受到...
法律对此没有规定。有需要就可以申请。 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 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受到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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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异议登记注销的,可以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也可以是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作为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异议登记事项记载在登记簿上后,由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暂时丧失了公信力,登记机构暂时不办理权利人的处分登记申请。因此,一旦得知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拒绝或者驳回,就会要求注销异议登记,以免影响其正常行使权利。作为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如果其诉讼请求被人民法院拒绝或者驳回,则不能再通过诉讼程序主张其权利。但此时因异议登记期间(可以是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也可以是十五日后),为避免异议登记不当对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造成损害,给自己造成赔偿责任,也可以申请注销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可以不经更正登记直接申请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法律对此并无明文规定。 先起诉后就同一事实向有关机构申请异议登记的,有两种结果,予以登记和不予登记。异议登记依然是在“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本初的起诉,是有限定条件的,只有符合该立法限定的条件,才能产生使异议登记失效的法律效力。其中,起诉应当符合1、予以异议登记后2、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因此,对在先起诉不能作为法定异议登记失效的法律事实。当然,实践中,我觉得,还是应该在发生争议后,由法院给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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