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无法指证龙某构成滥伐林木罪。 1、庭审质证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人龙某在主观上具有滥伐老师田山林的故意。本案中要指证被告龙某主观上有滥伐林木的故意。必须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龙某明知老师田山林的林木采伐指标不够,而积极意图超标采伐。纵观本案的庭审过程,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龙某在老师田山林采伐时知道了或应当知道木材指标不够,或采伐时超标采伐的情况。而且事实也表明龙某在与粟明星签订合同后,便外出做生意。办证情况与采伐过程龙某一概不知,也从未参与过。
林业站的监管区域和你问题中所使用的“伐区”如果是同一概念,站长不承担责任。如果被滥伐的是林站监管的区域,可能会被追究责任,但不一定是刑事责任。《采伐许可证》是对某一具体采伐主体的行政许可,林业站有义务监管其在批准的区域内采伐,如果超出批准的区域,且该超出的区域又在林业站的监管区域之内,站长是有责任的。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5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