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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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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可向各级工会、当地劳动监察机关和政府部门投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要注意仲裁时效。
问题是公司一直回避这个问题,希望我自己离职,请问假如我自己辞职能拿到赔偿金吗.因为我们以前有协商说会按业绩提成的.从去年十一月份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拿到,且养老保险也是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公司才帮我买了一年多.现在公司故意回避,也故意为难我.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处理呀.老板还当着很大人的面,故意大骂我.我觉得很难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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