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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收养关系公证,由收养人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不需要公证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协商一致,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养子女年满八周岁,养子女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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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登记,至于是否需要公证,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首先,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因为收养关系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关系到收养人,送养人,尤其是被收养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无论是收养协议还是解除收养协议,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其次,要解除收养关系,必须履行登记或公证手续。登记建立收养关系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必须向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的收养关系经公证机关公证建立的,解除收养关系的,必须向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和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活动。
解除收养关系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若当事人的收养关系通过公证确立的,则必须要通过公证予以解除。且解除收养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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