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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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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 1、依据的法律不同和裁断的机构不同。 2、前者适用《仲裁法》,作出裁决的是仲裁庭;而后者适用《民事诉讼法》,作出裁判的是人民法院。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日常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一,启动的前提不同。要启动仲裁程序,首先,必须要双方达成将纠纷提交仲裁的一致的意思表示,这可以通过专门的仲裁协议也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表现出来。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时间可以是在纠纷发生前,纠纷中也可以在纠纷发生之后。其次,双方还必须一致选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仲裁机构才予受理。对诉讼而言,只要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由此,诉讼的条件要宽泛得多。第二,受案范围不同。仲裁机构一般只受理民商、经济类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在此列),不受理刑事、行政案件。而对上述案件,当事人均可诉讼有门。第三,管辖的规定不同。仲裁机构之间不存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选择裁决水平高、信誉好的仲裁机构,而不论纠纷发生在何地、争议的标的有多大。人民法院分为四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有监督、指导的职能,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根据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及由哪个地区的法院管辖。无管辖权的法院不得随意受理案件,当事人也不得随意选择。第四,选择裁判员的权利不同在仲裁中,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而诉讼之中,当事人无权选择审判员。但是在法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审判员回避,或者要求将审判由简易程序(只有一位审判员)转入普通程序(三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第五,开庭的公开程度不同。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协议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一般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六,终局的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开庭后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裁决,立即生效。但劳动争议仲裁是个例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则实行两审终审制,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然也存在特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定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总而言之,民事诉讼和仲裁的法律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可是,仲裁庭出具的仲裁结果和民事法院的判决书,其法律效力并没有差别,只要仲裁裁决结果已经生效,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对方不执行的,也是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延伸阅读:劳动仲裁收费最新规定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怎么写哪些不能仲裁仲裁协议在哪些情形下失效
经济仲裁和经济诉讼的区别:(1)管辖权产生的根据不同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不是强制性的,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自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此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组织机构不同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多的自由。但是,法院是国家审判机构,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法官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产生,争论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官的自由。(3)审级制度不同国家的仲裁裁决一般采用一审终审制度,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构提出变更的请求(只有少数国家认为可以上诉,如《美国仲裁法》的规定)。法院诉讼一般不超过二审就不能终审。(4)受到事件范围不同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契约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可以仲裁。由于婚姻、收养、监护、赡养、继承产生的纠纷,行政机关应依法处理的行政纠纷不在仲裁的范围内。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他们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发生的纠纷是民事诉讼的范围。(5)开庭审理原则不同的经济诉讼一般是开庭审理,判决公开的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6)当事人对生效文书救济的途径不同1、对生效裁决不服的,可向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2、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向生效判决法院上一级法院申请复审,也可以要求相应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抗诉。(7)对于生效文书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同1、对于裁决书只能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对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应当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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