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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车辆放在修理厂维修时修理厂就具有了对车辆照管,看护的责任和义务...
机动车交付修理厂修理,修理工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修理厂承担赔偿责任。但车辆所有人对交付修理的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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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中牙齿掉了首先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工伤伤残级别鉴定,一般牙齿掉了鉴定为十级伤残,然后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交通事故责任方可以更换修理厂,但更换修理厂时,双方最好先协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此外在更换修理厂时,最好选择有资质的厂家,在维修时不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本案,车辆虽停在道路上,但损害后果的发生并非因处理或驾驶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二、车主(驾驶人)与修理厂(修理工)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属于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之规定,定作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三、如果修理工是修理店的老板,则自己承担责任; 四、如果修理工与修理店是雇佣关系的,则由修理店老板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修理工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死亡赔偿包括:交通食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 五、如果修理工与修理店是劳动关系的,则由修理店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修理店应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修理店未按规定申请的,修理工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亡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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