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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资拖欠的法律条文有:《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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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绝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3)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工资;(四)劳动合同终止后,未依照本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员工工资方必须支付拖欠工资和补偿金(25)%拖欠工资),必要时支付赔偿金(但在造成实际损害的前提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不发放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从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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