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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治疗期间的工资。...
1;如交通事故是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期间公司解除合同需要赔偿的。 3;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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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或职工死亡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案赔偿费用较高,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社平工资、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 十二、由于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先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的误工工资视同停工留薪期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如给付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补足差额。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如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按本条(一)、(二)项享受待遇外,其它工伤保险待遇按《条例》和《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报警,由交警部门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如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请先要求公司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不申请的,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向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局出具的工伤鉴定书确定工伤等级,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主张赔偿数额,并可要求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如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内为员工申请工伤。单位未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事故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进行评残。 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没有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具体数额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如果是双方责任,同时可以对交通事故对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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