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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消晚婚晚育假期。凡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休婚假3天。 2、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3、取节育环:休息1天 4、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产假:2016年取消了晚育假期、独生子女假期,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虽然各省份的标准都不同,但大多数省份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之外,延长产假60天,还明确规定配偶的陪产假。
湖北省再婚夫妻的生育条件 (一)受理条件 夫妇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一项,即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2)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即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3)符合《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即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二)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夫妻双方向女方户籍地乡(镇、街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获取有关证明材料,并张榜公布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审查后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条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一方或双方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无疑后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组织集体审批通过,并由其办事机构发给本人《再生育服务证》。
回答"南疆四地州计划生育的政策是什么"的答案如下:中国农民网和田8月18日讯(通讯员孙小慧吕振平)为进一步管理计划生育工作,8月16日,南疆四地州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组来和田县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会上,自治区南疆四地州计划生育工作督导组、和田考核组组长,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马合木提·吐尔逊首先指出,此次开展南疆四地州计划生育专项督查工作,认真总结计划生育工作,分析研判和田县人口发展形势,更好地完成年度人口控制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听取了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林就和田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汇报。随后,督导组一行成员纷纷就和田县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情况做了交流座谈。地区行署副专员古丽尼沙汗·买提尼亚孜主持会议并强调此次计划生育督导工作有利于和田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县委县政府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把存在的困难问题如实反映出来。各乡镇要实事求是,向党委负责,向考核组负责,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接受督导组的考核。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林,和田地区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热比娅·阿不都热合曼,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小军,副县长吾尔耶提·买提纳斯尔及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县卫生计生委相关领导、乡镇分管领导参加了座谈。 16日下午,督导组一行来到拉依喀乡进行督导检查,听取了乡镇相关负责人的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并与在座的村妇女主任、各村第一书记、各村支部书记、各村计生宣传员进行了座谈交流。随后,行署副专员古丽尼沙汗·买提尼亚孜在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林,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小军,副县长吾尔耶提·买提纳斯尔的陪同下前往乡计生站和达奎村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有关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和人口数据的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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