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后,工人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案件有前置手续,也就是先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从收...
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则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不予受理: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收到不受理通知后,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办理,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应由单位提供不胜任的证据,如能证明“不胜任”,那么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条件的劳动仲裁不予受理:1。申请人不具备主要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没有直接利益;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3、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4、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限制。6、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51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