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
不,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申报,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其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于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只要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应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经营所在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税时,分公司和总公司应分别适用所在经营地的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的,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1人已浏览
717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7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