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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
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按相关法律规定,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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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破产债权。但债权申报未必能实现。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
公司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申报债权: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天,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二、向谁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三、申报内容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和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申报的债权为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四、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终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之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补充申报人应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债权人未依照本法申报债权的,不得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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