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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可以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或处分该财产必须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
答:法律规定:作为父母(监护人)是可以处理属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但绝对无权随意处理,前提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父母必须就转移变更登记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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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存在着一种现象,许多父母早早替自家孩子备置房屋,并以未成年子女名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尚未成年时,有时为了经营资本的需要,便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变卖等。那么,父母这样的做法是否有效?下面,就由110ask.com小编与你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从保护子女的角度来看,把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可以适当减轻子女将来的生活负担,为今后子女上学、就业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过早地为未成年子女添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将来急需用钱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试图通过行使代理权,擅自处分子女名下的财产时,有可能因为违法问题而困难重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父母只有在为了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才有权处分其财产。 但是,“是否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这一标准并不确定,难以具体衡量判断。对此,应该结合具体案例具体分析。比如,当父母是因为资金周转问题,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来替自己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是会被告知其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这种行为明显不利于被监护人的财产利益。当然,若是为了支付子女适当的教育及抚养所需费用而处分子女财产,便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父母提前替未成年子女购置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将来行使代理权来处分子女财产的行为能否有效,取决于其行为“是否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在此,小编提醒各位家长,若是为了日后可以实施抵押变卖财产等“不利于子女利益”的处分财产行为,而购置子女的房产,因为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还是三思而行。 (注:本文为110ask.com原创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不能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处置房地产,但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除外。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财产。 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可以过户给你的孩子,不过手续比较麻烦。首先那个房子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处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产权交易会相对麻烦。孩子当上了业主,到其成年需若干年的时间。这期间,孩童业主的房产处置权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行使。这时,处置房产就会涉及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不能随意转让、交易,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比如,未成年人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孩子要出国留学但钱不够等。父母出售房地产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认定当事人在处分房产时是否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并不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的职能,为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行政纠纷,在现阶段,即便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地产,我们也应要求当事人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方可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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