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单方出具借条或者欠条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因为借条或欠条虽然是一个人出具,但是借条和欠条都表示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这一分类的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需的意思表示构成。(一)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是双方法律行为。欠条虽由一方出具,但欠条的出具实际上表示着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要另一方同意即可成立,但在欠条出具过程中,实际上要取得对方同意或认可的,如债权人对欠条上的金额等事项认可方能成立。欠条或虽然只有一方签字,但由于事先经过了双方共同协商,事后,收下欠条或借条即承认、默认了内容,最终单方出具的欠条或借条的形成已演变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而单方出具欠条或借条的行为应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邀约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要约是向特定的人发出想要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其不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