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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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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遣员工如果具有保密义务,与派遣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的,有竞业禁止义务。 2、对于派遣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单位都可以依法与其订立该协议。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在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开业、生产、经营类似产品、从事类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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