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
喝酒打架双方协商已和解,派出所还要追究,应当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法庭上,原告被被告打伤,该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之规定,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法院可以直接对被告进行拘留、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原告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或重伤者,该行为还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数罪并罚,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22条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由发生执法过错的公安机关负责调查。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应调查未调查的,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调查下级公安机关调查。第23条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监察、审计、法制、执法事件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责任范围内积极检查,纠正和处理执法事件。第24条各有关部门调查后,如果认为需要法制部门认定执法过错,可将案件材料移送法制部门认定。第25条法制部门认定执法错误事件,通过评价,组织有关专家讨论,与有关部门调查验证等方式进行,形成执法错误认定书面意见后,立即送达有关转移部门,转移部门按本规定第13条、第14条处理。第26条被追究执法错误责任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其所属部门不服执法错误责任追究的,从收到执法错误责任追究决定之日起5天内可向决定的公安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诉的公安机关应认真核实,30天内作出最终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27条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错误事件,不受执法过失负责人、职务、职务变动和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失责任。错误事件的负责人调动到其他公安机关或其他机构时,应向其所属机构通报,提出处理建议的错误事件的负责人在被追究责任决定之前被开除,退休后没有相关机构时,必须明确追究责任决定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刑诉第31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由审判决定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申请书应递交于法院院长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当我们知道犯罪嫌疑人和我们之间有关系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天之内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对于申请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强制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6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