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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什么意思

2023-04-05
许多公司和企业都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和下属部门,比如公司可分为母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和分公司等,前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责任,所以都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后者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的公司,没有自己的法定代表人,也没有自己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也不能独立承担财产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职能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职能部门所有的,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没有可供执行处罚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由此可见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比如在总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分公司的负责人在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下独立以分公司的名义并为分公司的利益而实施犯罪时,分公司及其负责人就可以成为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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