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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目的公司的种类:一、中国境内公司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此种特殊目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即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中国境内公司,具有中国大陆法人身份。二...
需要依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进行“核准”(实际就是审批)。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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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规定,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证券公司股权权益的比例不得达到5%以上。
以人民币资金注册设立的区内企业,向境外或者区外的外汇支付,应当首先使用自有外汇资金,自有外汇资金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凭《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开户银行出具的外汇账户余额证明以及下列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凭《登记证》和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购汇支付手续。购汇总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总额中实际到位的人民币投资部分。(一)经常项目货物贸易项下,持进口合同、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正本海关货物进口报关单(证明联)或者海关货物进境备案清单;(二)偿还外债或者对外担保履约,持外债合同或者对外担保合同、外债或者对外担保登记凭证、境外债权机构支付通知;(三)偿还境内外汇贷款,持贷款合同、境内外汇贷款登记凭证以及债权机构还本付息通知单。
新办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境外投资基本情况登记表》; (2)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核准的批复(法规规定免除该项审查的除外); (3)(非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商务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4)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和中方外汇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非金融、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应提供国家发改委对该项投资的批复; (5)金融类的境外投资应提供相关金融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批准文件; (6)援外项目不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直接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办理时另需提供:商务部下达的援外任务书;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的项目应提供外经贸部授权部门的借款批复;使用援外优惠外汇贷款的项目应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协议;涉及购汇的,提供项目的用汇清单。 注:2.3.4.5.6验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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