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刑事案件的审查期限,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线索可延长至30日。...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里面的第二百零二条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的人民法院在对于公诉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应该这个案件被受理之后的两个月的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不得超过三个月。可以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自变更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调查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应当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被拘留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5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7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