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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男方在婚姻中有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
1、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双方都是。 2、双方未同居生活,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是否支持由法院决定 3、法院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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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门头沟法院审结一起由于男方原因婚后未生育,女方在离婚时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的离婚纠纷案件,38岁的原告李某以错过最佳生育期为由要求被告张某给付8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被告张某同意补偿李某2000元。门头沟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与张某离婚,张某给付李某2000元。 李某与张某已结婚14年,因张某有生理疾病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李某起诉要求离婚,张某表示同意离婚。李某以张某有生理疾病,造成其未生育子女、其错过了最佳生育期为由要求张某补偿其精神损失费80000元。张某不同意其诉讼请求,但同意给付李某补偿费2000元。 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的建立与维系应以感情为基础。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现李某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张某表示同意离婚,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双方离婚。李某称其错过了最佳生育期是张某造成的,李某要求张某补偿其精神损失费80000元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因李某未生育子女,张某同意补偿李某2000元,对此法院不持异议。故判决李某与张某离婚、张某给付李某2000元。
计算精神损失费要综合各种因素,伤害程度,当地的物价水平等等,最终还是由法院酌情考虑。虽然精神损失费没有特别具体的数额标准,但是有原则性规定。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实际操作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供参考,因为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规定不一致。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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