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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如果该房屋在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其二,如果就子女抚养权问题...
财产分割是这样的第一、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前提是房产证上没有你老婆的名字)第二、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如果没有说是赠与给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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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如果登记在你个人名下,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对于房子婚内还贷的部分如果有 证据证明这套房产的房租金还贷,此房租是你的自然孳息,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付出任何劳动,获得的。此房产与女方无关,离婚诉讼中此房产还贷部分的增值 部分与女方无关。 如果你无出租房产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此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内还贷的相应增值部分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 二、此房产若登记在你和女方的名下,是你们共同财产,父母出资可认定为借贷。 三、如果法院判给女方10万元钱,女方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据会执行。
双方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大约判给您多少钱?如果接近27.5万元,即您当时的购房款,及共同还贷的一半,建议就不要再在此事上纠缠了,您只是损失了房屋增值部分。 关于房屋加您的名字,20万用于购房,有没有其它人参与,比如红娘、中间人,如果他们肯出证据,比较好办一些。您也可以试着与女方沟通,记录部分证据。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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