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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员工辞职,如果是单位存在下列情况,还是应当支付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对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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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离职一般不会得到经济补偿,但员工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协商离职的,非过失性离职的,经济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主动辞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只有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此条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但若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理由申请离职,并在此后以用人单位欠发工资、欠缴社保等为由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一般是难以得到支持的。【律师解答】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 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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