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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的车辆、物品,可以予以扣留:(一)无号牌、无行驶证的车辆;(二)有交通肇事嫌疑或者犯罪嫌疑的车辆;(三)交通肇事需鉴定的车辆;(四...
在外环路以内道路(含外环路)及塘沽、XX、XX道路,昼夜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不准使用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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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二)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三)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的,不准乘坐;(四)车辆在行驶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六)乘坐二轮摩托车只准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不准侧坐或倒坐;(七)乘坐公交车辆、交通班车,依次在站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方可按顺序上下;(八)不准在车辆行驶中开启车门、车厢;(九)机动车发生故障或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紧急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交回号牌和行驶证,。报废的机动车应当到本市经国家批准的机动车回收拆解单位解体或销毁,继续在道路上行驶的,予以强制报废。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一)违反分道、借道行驶规定的;(二)违反行驶速度规定的;(三)违反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规定的;(四)违反载人、载物管理规定的;(五)在实习期内驾驶试车的车辆或营运性客车的;(六)机动车驾驶员故意挤抹他人或用其他方法妨碍他人交通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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