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察机关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一)检查指导政务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二)收集、分析、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信息,提出预防腐败对策和建议...
预防腐败机构应当建立廉情评估制度,对机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廉洁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经办商业、企业、中介服务等活动;(二)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经办商业、企业、中介服务等活动;(三)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四)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监察机关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一)检查指导政务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二)收集、分析、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信息,提出预防腐败对策和建议;(三)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案件;(四)其他预防腐败工作职责。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开制度,全面、真实、准确地公布上述经费的计划安排和实际执行情况。市、区(县)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决算后,及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区(县)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应当自收到市财政部门预、决算批复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并对预、决算之间或者不同年度之间数额变动较大的情况和项目予以说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2,599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