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37天。检察院应当按照程序受理,并在拘留中心检查室办理。一般情况下,复杂的案件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延长5个工作日。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应当移交公...
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第93条:嫌疑犯、被告人被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应当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羁押必要性审查一般是五天,在十日内日作出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该规定正式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其中包括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间、行为、要求、前提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0人已浏览
3,703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