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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带责任人在承担了连带债务后,如其实际承担的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则连带责任人依法可以向主债务人或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人进行追偿。 2....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公司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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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时并没有直接将该行为定义为“挂靠”,而是表述为“借用”,即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施工,“挂靠”与“借用”实际上系同一概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实际挂靠操作中都是与被挂靠企业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且项目实际负责人要在被挂靠企业买社保签订劳动合同,财务也一般走被挂靠企业。
1.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为,当事人应当返还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并赔偿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2.当事人对于无效合同承担下列责任: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折价补偿。
工程挂靠行为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 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二、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等。 三、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均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建筑法》第66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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