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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异地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提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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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10日内作出审核认定。对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答复并通知本人。失业人员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的领取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明和《就业失业证》,按月可随时到受理其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的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凭单证到指定银行支取。
一、公积金:在有单位给你交纳的情况下,可以转接,如没有单位交纳,冻结两年后凭相关手续(如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清单、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等)即可领取出来。 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在社保局继续交纳。 三、失业保险:连续交纳一年以上,如是被单位解雇的,可在失业保险局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方式:逐月领取; 2.领取标准:按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缴费年限与享受期限:交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两年(24个月)。 四、工伤、生育保险:此两险由单位全部承担,无个人应承担额,不能转接,中断后不能续接。如再就业,缴费年限从你新入职的单位开始为你投保的时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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