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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r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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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需要对男方写赠与协议,没有赠与协议不能视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只要父母出钱有凭证,或者双方都认可,父母出钱部分按照房价的比例归还,包括升值部分。 房产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含升值的房价,属于共有,双方一半。 婚后的收入属于共有财产。如已经转移,要举证,视转移无效。 能够协议离婚最好,双方有争执,求助于司法程序,以维护各自利益。
男方父母需要对男方写赠与协议,没有赠与协议不能视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只要父母出钱有凭证,或者双方都认可,父母出钱部分按照房价的比例归还,包括升值部分。 房产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含升值的房价,属于共有,双方一半。 婚后的收入属于共有财产。如已经转移,要举证,视转移无效。 能够协议离婚最好,双方有争执,求助于司法程序,以维护各自利益。
离婚时,该房产应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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