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坚持依法拆迁。房屋拆迁涉及的农民人数和补偿资金都比较多,在安置时也存在着地基位置、房屋层次、座向及面积等问题,每个环节都涉及群众的切身利...
房屋拆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 2、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3、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 4、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执行,一般是参考被拆迁房屋周边房屋市场价进行评估的。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1、双向补贴 大家都知道在过去房屋的拆迁中一般都会获得房屋面积的补贴,面积越大补贴的力度也就越高。但现在国家对宅基地已经进行了确权工作,现在的宅基地也能够获得一定的补贴。但很多地方依旧没有宅基地的补偿费,农民可不要被忽悠了,两项补贴都不能少。 2、固有资产补贴 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是固有资产补贴,其实说白了还是房屋的装修费用、材料购买费用及其他产生的费用。一般来说装修后的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将会更高,所以农民一定要对应自家的实际情况,可别忘了这笔补偿,让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 3、补贴范围增加 在过去补贴只针对农民的房屋,但实际上只要是处于自家的宅基地范围内,不管是地面上的树木还是菜园里的蔬菜、果树都能够获得补贴。当然也要记住农民的猪圈、羊圈等都会获得一笔补偿费用。 4、安置费补贴 很多农民在房屋被拆了之后就会四处找房子居住,毕竟新农村的小区要几年以后才能建成。这样一来农民就会平白增加租房子的费用,其实国家明确规定开发商在建房时候可以获得一笔安置补偿费,一般为2万元左右,大家可别忘了领取。
房屋权属登记,需要注意的地方主要有一下六项:第一、基本规定 (一)以权利申请人法定名称登记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申请登记的权利申请人名称应当为法定名称,或依法登记的名称。这里的登记名称均以权力申请人所提交的合法身份证明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进行登记。如果权力申请人是国外自然人,则以他的护照上的英文姓名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如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就需要出具监护人公证书、法定监护人证明或δ分家的户口证明。 (二)登记申请与代理 1、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本人亲自申请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登记,其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由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登记。 2、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的:代理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当事人的委托公证书。当事人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则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法定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需要提交身份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等指定的,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协助执行证明。 3、有关当事人必须共同申请:权利申请人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应共同申请。如果转移登记中属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或提交了另一方当事人同意转移过户事实公证文书的转移可由单方申请。 (三)证明文件 1、权利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文件:⑴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的,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⑵现役军人需要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⑶外籍人员,提交护照复印件;⑷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身份证或者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⑸台湾居民提交来往大amp;#189;通行证或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⑹权利申请人为δ成年人的,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2、权利申请人为单λ的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文件:⑴权利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⑵其他组织申请房地产登记的,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λ成立批文;⑶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应当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公证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办理公证手续:⑴因继承、赠与和遗赠申请房产登记的;⑵房地产权利申请人是自然人且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⑶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生效的。 2、公证书的要求:⑴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各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有效期内)公证文件均予以认定,港、澳、台地区由司法部委托的律师出具见证文书予以认定;本地房屋继承公证需遵守属地原则。⑵外国国家公证机关所作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驻该地使领馆认证,并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五)不予登记的情形: 1、房地产权属争议尚δ解决的; 2、房地产被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房地产权利转移的; 3、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地产权属证明的; 4、属法建筑或者临时建筑的。 总登记后颁发的权证,非国家统一标准房屋权证,可申请登记,并按原情况换证。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424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