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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彼此都有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大学生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大学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要注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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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在校生已经具备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如今,在校学生,特别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情况越来越多。根据法律,这些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不视为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一个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之间签订合同。所以,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些勤工俭学的学生最好能与工作单位签订一个协议,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水以及相应的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以防双方发生纠纷。
1、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2、所以,如果你是在校生,您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3、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提供了实际劳动,用工单位应按照约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4、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如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并约定期限的,在期限内,除双方协议一致解除或双方约定可提前解除外,原则上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5、若双方无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或劳务合同无约定任何期限的,您可随时解除劳务关系,并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结算工资;不予结算或克扣报酬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6、如果你不是在校生,你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7、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提前30日(3天)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离职,30日期限届满后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亦不影响,当中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工作了一个多月,公司就应当支付你一个多月的工资,不得无故克扣一般,此时发生争议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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