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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
1、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不构成逃税罪,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逃税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理论所谓的“法条竞合”。通俗地讲,法条竞合就是一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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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这种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而且一般都有牟利的目的。在实践中,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收取高额手续费为目的,为自己虚开、让他人虚开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骗取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为目的。介绍他人虚开的单位和个人,一般以收取高额中介费和信息费为目的。但是,以营利为目的并非本罪主观上的必要条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出口退税,扣除税金的其他发票,虚开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国家税金被骗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立案起诉。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事案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争取最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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