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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未能上班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该生活津贴应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日起计算至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止。 劳动能力鉴...
一、工伤鉴定期限是从受工伤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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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仅一至六级,不含七至十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六级的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其中,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75~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至六级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退休。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住院期间有伙食补助费;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休养期间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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