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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一房多卖”,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在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 (2)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又未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若出现“一房多卖”,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在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 (2)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又未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
购房人可通过询问承租人或卖家、出租屋管理部门等途径查实所购的房屋是否已经有人租赁,如果有人租赁,应当确认承租人是否是已经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等事项,如有承租人已经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最好别再购买该房。因为前两者行为很可能变相构成“一房多卖”。 另外,在预售房买卖方面,买房人在买房时务必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所购房屋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房款;在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必要时,可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家支付房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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