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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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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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