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1、手术同意书,由患者本人签字同意。本人不能签字或者不适宜签字的,由患者的近亲属签字同意(如配偶、父母、子女等)。 2、手术后果及相关措施未通过上述途径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手术造成的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不过,严格来说,手术同意书是否签字与医院是否承担责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即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没有给患者造成非医疗需要的损害,即使没有患者签字,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即使有患者的签字,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775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