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定代表人起诉公司,法院应当为公司指定与该诉讼不存在明显利害关系的其他股东作为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公司章程对公司诉讼代表权的人选确定有...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应当为公司指定与该诉讼不存在明显利害关系的其他股东作为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 1、公司章程对公司诉讼代表权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如果尚未成立清算组的,则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参加诉讼。 风险提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30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3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