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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或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符合条件第二个子女但未满间隔年限的,一次性征收500元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生育子女的,一次性征收500—1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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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 (二)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 (三)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 (四)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 (五)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 第三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一)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生育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依次增加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前一个子女不满3周岁且女方不满 26周岁生育的,征收1000元以上 2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前款第二项中的总收入按生育双方实际收入计算;难以计算的,农村以所在乡镇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算,城市以本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计算。 详细请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 竭诚欢迎各位朋友咨询各类法律问题,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竭力维护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权益。
XX可以委托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XX对征收管辖发生争议的,XX决定管辖权。当事人在外省市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本市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如实提供当事人无计划生育子女出生前一年实际经济收入总额。当事人系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提供;系农村居民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系城镇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提供;系个体工商户的,由其经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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