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根据渝人社发〔2013〕66号、渝人社发〔2013〕151号、渝人社发〔2013〕191号文件规定,未达...
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还是非常多的,在实践中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不管是在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还是协商确定补偿标准,都是一个重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社会养老保险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会关系到今后养老金的领取。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并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另外,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可以中途允许中断的,它主要是累计年限,对今后养老保险的领取影响并不是很多。如果职工退休后,达到法定国家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够,是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需要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至最低缴费年限15年,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缴费对象做了明确规定: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2,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3,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4,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5,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不同的行业的企业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关于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回答见下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