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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和事务公开的内容,做好计划生育宣传、信息通报和计划生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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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法进行政策外生育的,属于违法生育。(一)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 (二)生育第三个(不含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时是多胞胎;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而生育的; (四)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生育而生育的; (五)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再批准其生育而生育的; (六)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申请批准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
我国出现了计划生育新产假政策2021年开始产假——延长30到60天不等 新计生法还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产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计生条例中也已明确延长产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天数最多,达到60天,其次是广西,达到了50天。 另外,北京早前公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涉外婚姻登记的条件有: 1、在我国结婚的,适用民法典。 2、结婚双方无配偶。 3、已达法定婚龄。 4、双方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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